据自然资源部消息,4日,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《自然资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其中提到,为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,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在总结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实施成效的基础上,研究起草《不动产登记法》。
《通知》强调,以完善《土地管理法》配套法规、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为立法重点,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,充分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。
附:自然资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
出台类项目(共6件)
(一)拟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草案
1.为全面落实新修正的《土地管理法》,研究修改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法规司会同相关司局起草)。
2.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改革的部署,优化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,改革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制度,研究修改《自然保护区条例》和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(林草局起草)。
(二)拟由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
3.为落实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成果,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,研究修订《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》(用途管制司起草)。
4.为改革完善测绘单位资质管理制度,研究制定《测绘资质管理办法》(测绘司起草)。
5.为解决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滞后问题,及时推进相关规章清理修改工作,成熟一批,及时修改公布一批(法规司起草)。
论证储备类项目(共14件)
(一)拟报国务院审查的法律草案
1.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建立统筹协调的国土空间保护、开发、利用、修复、治理等法律制度,研究起草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》(法规司牵头起草)。
2.为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,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在总结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实施成效的基础上,研究起草《不动产登记法》(登记局起草)。
3.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,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法律制度,研究起草《自然保护地法》(林草局起草)。
拟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草案
4.为全面落实新修正的《土地管理法》,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,研究修改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(耕保司起草)。
5.配合《矿产资源法》修订进程,同步开展配套法规修订工作,研究起草《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》(法规司会同矿业权司、勘查司、矿保司等起草)。
6.为加强海底电缆管道管理,统筹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和保护管理法律制度,研究修改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》(海域海岛司起草)。
7.为了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,维护国家安全,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,研究修改《测绘成果管理条例》(地信司起草)。
8.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《森林法》,研究修改《森林法实施条例》(林草局起草)。
(三)拟由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部门规章
9.为加强土地估价管理,明确相关监管措施,研究制定《土地估价管理办法》(利用司起草)。
10.为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要求,研究制定《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》(空间规划局起草)。
11.为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需要,完善修复治理工作机制,研究修订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》(生态修复司起草)。
12.为加强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,推动行业诚信自律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研究制定《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》(地勘司起草)。
13.为深化改革,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,研究制定《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(地勘司起草)。
14.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外商投资准入政策,优化审批流程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研究修订《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》(测绘司起草)。
此外,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《野生动物保护法(修改)》《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《畜牧法》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立法工作,配合推进《矿产资源法(修改)》《国土空间规划法》《长江保护法》《南极法》《乡村振兴促进法》等重点立法。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,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保护、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处理、红树林保护、海岸带管理、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、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许可、地图管理、不动产测绘及重大测绘项目管理、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立法研究。 |